农业农村部: 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
近日,农业农村部对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965号(农业水利类215号)提案《关于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提案》统一答复。农业农村部表示,地理标志农产品是源于特定地域、具有独特品质特征和农耕文化底蕴,以地域命名的农产品。我国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将其作为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支持各地打造了一批“特而优”“特而美”“特而强”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不断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宣传推介。
一是健全完善产品质量标准。农业农村部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特色品质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品质监测和评价,建立品质数据库,制修订有关质量分级农业行业标准60余项。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 赣南脐橙》等147项推荐性国家标准。
二是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农业农村部坚持种质保护与品种培优并举,收录特色农产品资源6839个,建设特色品种繁育基地和标准化生产基地3712个,打造36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推动产加销标准化协同。
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推广“地理标志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等智慧监管模式,加强种养过程管控、农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和产品质量追溯。截至2023年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企业2.6万多家。
四是加大侵权执法力度。2023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意见》,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法治保障。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违法案件4.41万件,移送司法机关1376件。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连续三年发布地理标志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五是强化宣传推介。2015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连续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举办地理标志农产品专展,建设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体验馆;组织摄制《源味中国》专题纪录片,央视播出后深受好评;近5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举办产品推介活动和文化节庆活动4500余场次,全面展现农事农品农艺,讲好地标故事。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品质评价和质量分级,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打击假冒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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