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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治夯实保护基石 集智聚力激活“地标”效应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记者:黄佾 更新时间:2024-08-07

红亮鲜嫩的盱眙龙虾、黄肥膏厚的洪泽湖大闸蟹、清脆爽口的淮安黄瓜……在江苏省淮安市,优越的自然条件孕育出丰富的农产品资源。截至目前,淮安市拥有地理标志商标131件,数量位居江苏省第一。同时,淮安市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逐年提升,其中“盱眙龙虾”2023年品牌价值达到353.12亿元。地理标志已成为淮安市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地理标志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政策法规的支撑,为此,淮安市在全国地级市层面率先出台《淮安市地理标志促进和保护条例》(下称《条例》),设立18项条款,从立法层面为全市地理标志的培育、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工作提供全面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该条例已于今年8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的出台,更加有利于淮安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健全地理标志保护管理制度,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法治化水平,构建惠企便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局长王锐表示。

强保护 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不仅关乎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关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还对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传承传统文化、促进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淮安市尽管在地理标志保护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职能部门管理职责混同、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不完善、地理标志商标“注而不用”“多而不强”等问题。对此,《条例》立足实际,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关于地理标志促进和保护工作的协作分工予以了明确,并要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地理标志行政保护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监管,推动健全行政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救济途径和地理标志管理人、使用人及相关经营主体职责、责任。

实践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合理使用边界问题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且易对权利人造成困扰,不同地区对此类纠纷案件有着不完全一致的做法。对此,《条例》强调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应当依法遵循管理规则的要求,从立法层面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所生产经营的产品符合使用证明商标条件的,在履行该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管理人不得拒绝办理手续”。

“这一规定承认了地理标志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共属性,但同时也从商标秩序和地理标志质量担保功能实现的角度出发,强调了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重要性,强调有权使用不等于自由使用,而应依法依规使用。”深度参与了此次立法工作的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主任徐升权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同时,《条例》还在地理标志法治建设中引入了公平竞争理念,强调了“地理标志管理人不得通过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章程、规则、决定、通知、标准等方式实施垄断”。“这是地理标志保护领域首次引入反垄断的理念,是淮安市基于实践而开展的创新尝试。”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明东表示。

优服务 促进产业发展

“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如何将淮安市独特的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发展优势?《条例》聚焦产业促进,进一步优化淮安市目前已有的地理标志产业促进措施,并结合发展规划制定了多项产业促进指引性条款。通过推进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产业发展推进体系等措施,《条例》致力于推动淮安市地理标志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在推进地理标志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具有独特品质的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传统手工艺品等资源普查工作,建立地理标志资源信息名录,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条例》还明确规定:“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推进地理标志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归集本市地理标志的特定品质、特殊工艺、人文历史、产地环境、地理范围、发展状况等基础信息数据,实现全市地理标志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共建共享。”

在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推进举措方面,《条例》对产业培育、融合发展、金融支持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针对产业培育,《条例》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技术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完善配套设施,培育地理标志产品生产龙头企业,以及加强应用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管理、生产经营者自律的地理标志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聚焦融合发展,《条例》创新提出了“推动地理标志与大运河文化传承、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等有机融合,促进特色经济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以及“推动地理标志与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生态旅游、淮扬美食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多产业协同联动发展”。围绕金融支持,《条例》提出“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发适合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融资支持力度”。

此外,《条例》还在提升地理标志运用效率方面对技术创新作了规定,提出“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围绕地理标志产品品种培育、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储藏等方面技术难题开展合作攻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在江苏省盱眙龙虾协会副会长张承东看来,《条例》对于盱眙龙虾产业发展既是“保护罩”,又是“加速器”,他对产业未来发展充满期待。

“相信伴随着《条例》的实施,必将为淮安市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能。”淮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周玉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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