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媒体解读
近日,记者从茂名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4月29日正式印发施行。《管理办法》的印发实施,旨在加强“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统一管理,规范使用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商标保护,维护茂名荔枝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擦亮“茂名荔枝”区域公用品牌,推动茂名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该《管理办法》内容共有七章26条,明确了“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商标使用原则,使用商标产品应符合的条件、生产地域范围,阐明商标使用主体的权利及义务、申请使用程序及要求、监督管理责任、法律责任等事项及程序。《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强化商标保护,维护茂名荔枝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对打造“茂名荔枝”区域公用品牌具有深远的意义。
《管理办法》有效期长达5年,切实保护“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就群众较为关心的《管理办法》十个热点内容答疑解惑。
(一)“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具体指什么?
“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包含4件商标,指“茂名荔枝”文字商标(第29类,注册号:39801022;第31类,注册号:39801021)和“茂名荔枝 MAO MING LITCHI”图形商标(第29类,注册号:47879392;第31类,注册号:47882836),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于证明茂名荔枝的原产地域和特定品质。
(二)商标的注册人、管理单位是谁?
2021年6月,茂名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农业农村事务中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22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注册“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茂名市农业农村事务中心为注册人。
(三)使用商标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
使用“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的生产地域为茂名市现辖行政区域内。
(四)申请使用商标的程序有哪些?
“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使用程序包括网上申报、形式审查、提交书面材料备案、签订《商标许可合同》、领取《商标使用证》五项程序。网上申请有两种方式:手机版: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茂名水果大数据”,在公众号首页下方点击“荔枝LOGO”进行申请;网页版:登录茂名荔枝区域公用品牌LOGO管理平台进行(http://119.146.115.76/lzlogo/apply/login)。
(五)商标许可合同有效期多长?
“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合同有效期两年,期满需要续期的,须在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的,期满后不得继续使用该商标。
(六)商标使用人有哪些权利?
“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人,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使用“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在包装、附加标牌、说明书、介绍手册等表面,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使用“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3.在广播、电视、公开发行的出版物等媒体上,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对其进行宣传;
4.在电子商务网站、微信、微信公众号、微博、二维码、手机应用程序等互联网载体上使用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5.其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
(七)商标使用人有哪些义务?
“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人,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履行以下义务:
1.严格遵守“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使用的各项规定;
2.维护“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市场声誉,遵守市场秩序,加强质量管理;
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4.接受商标注册人对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不定期检测和商标使用履约监督检查;
5.及时向商标注册人反馈消费者对使用该商标商品质量情况的评价;
6.在使用“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使用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7.使用“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包装材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卫生安全标准;
8.根据本办法及使用许可合同的授权使用“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不得擅自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
9.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不得以转让、买卖、出租、出借、承包等任何形式许可他人使用“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10.建立该商标使用台账和商品销售台账,以备核查;
11.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履行的义务。
(八)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侵犯“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九)侵犯“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会受到什么处罚?
有侵犯“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理。
(十)使用“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上没有明确标明使用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使用“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上没有明确标明使用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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