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发布全省首个“共富工坊”管理规范
日前,市委组织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丽水山坊(共富工坊)管理规范》市级地方标准。据了解,该标准是我省首个“共富工坊”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此举旨在进一步推进党建引领“共富工坊”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推动全市“共富工坊”高质量发展。
去年以来,为进一步发挥组织工作在“两个先行”中的重要作用,省委组织部大力实施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作为全省两个试点市之一,我市将其列入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符合山区实际的党建引领“共富工坊”丽水模式。
我市立足生态优势,接续推进新时代“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对标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通过党建联建、跨山统筹,聚力扩中提低,有效对接村企两端供需,推动实现送项目到村、送就业到户、送技能到人、送政策到家,打造丽水山系“共富工坊”599家,带动4.7万余名群众在“家门口”就业致富,年均增收2万余元。
针对工坊管理上存在供需对接不精准、人员管理不顺畅、工坊经营管理粗放等问题,我市在深入总结前期“共富工坊”实践探索基础上,制定“丽水山坊”(共富工坊)地方标准,系统梳理我市“共富工坊”建设上的共性和特性标准,对于完善“共富工坊”标准体系,精准指导各地提升“共富工坊”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发布的管理规范明确,要依托党建联建机制,设立“共富工坊”党组织,组建红色管家队,构建“党建联建图”“工坊运行图”“红色管家图”等“一坊三图”工作机制。同时,还要求建立乡镇领导联产业、驻村(联社)干部联技能、乡贤能人联资源、村(社)干部联运行、网格党员联服务的“五个一”联系制度,助力工坊建设。
工坊类型上,在承接省委组织部6种工坊类型基础上,对流动供销、侨助共富、山海协作等较有丽水特色的工坊类型相关要求予以明确。品牌建设上,结合丽水山区特色,推进以“丽水山坊”为母品牌,联动丽水山耕、丽水山景、丽水山居等区域公共品牌的共富工坊“1+N”母子品牌共建模式。同时,还导入“丽水山递”“共富学堂”等特色做法,破解工坊产品物流难题,完善工坊技能赋能等一系列举措。
经过前期大量的实地调研,管理规范还聚焦工坊“利益联结模式”,总结梳理出劳务输出、入股分红、产业带动、技能帮带、平台共享等5类常见模式,突出保障扩中提低共富效能。同时,还对工坊场地要求、模式要求进行了明晰且简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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