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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公用品牌创建的四大模式

来源:本站 更新时间:2019-06-26

   【导读】中国农业的品牌化运动正以席卷大地的趋势如火如荼的进行。从政府到农户,似乎猛狮觉醒,各种会议轮番召开,各类机构先后登场,各地需求纷至沓来。

  在这样的时候,冷静思考中国农业品牌化的价值所在、宏观背景,深入探索中国品牌农业的创建特征,提炼中国农业品牌的创造法则,提出中国农业品牌创造的有效对策,提供中国农业品牌建设方法论等等,尤为重要。

  今天介绍中国农业品牌战略专题之三:区域公用品牌创建的四大模式。

中国农业品牌战略专题之三:区域公用品牌创建的四大模式

  创建区域公用品牌的资源与产业前提,是资源区域化(行政区域、地理区域、产业区域)、资源独特性(地理标志、原产地,具有相对的不可移植性)。

  区域公用品牌主体为行业协会或合作社等组织,其品牌的所有权属协会或合作社等组织,使用权属企业或农户等。品牌建设组织结构为政府支持、协会主导、企业主体,与农户联动发展;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为母体,与区域内符合相关标准与要求的企业、农户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等建立母子品牌关系。

  区域公用品牌的涉及范畴为地理标志、农产品原产地产品、原产地标志保护产品、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等。

  创造区域公用品牌,可借助区域整合力 、区域联动力形成品牌的特殊价值。

  国际上,采用区域公用品牌类型创建农产品品牌,发展区域产品销售,提高区域形象的成功例子较多,如美国的艾达华土豆、中国台湾地区的台湾好米、新西兰的“佳沛”奇异果等。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有四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单一产品或产业模式。

  成功品牌有新西兰的“佳沛”奇异果,成立了专门的营销局;美国的艾达华土豆,有专门的土豆联盟等。众多的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品牌均属此种模式。

中国农业品牌战略专题之三:区域公用品牌创建的四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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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达荷土豆

中国农业品牌战略专题之三:区域公用品牌创建的四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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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好米

  第二种模式,区域资源委托经营模式。

  区域政府财政投入组建企业,由该企业经营品牌。如浙江淳安县的“淳”牌有机鱼品牌。

中国农业品牌战略专题之三:区域公用品牌创建的四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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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淳”牌有机鱼

 

  第三种模式,母子品牌模式。

  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之间构成母子关系,区域公用品牌是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背书,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在区域公用品牌的影响力下获得发展,如安吉白茶;同样,强有力的子品牌也会给区域公用品牌做出贡献,如安溪铁观音,众多的企业品牌竞相发展共同托起安溪铁观音区域公用品牌。

中国农业品牌战略专题之三:区域公用品牌创建的四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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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吉白茶

  第四种模式,区域产业资源整合品牌模式。

  该模式将某一区域农业相关产业的品类整合,打造为一个区域公用品牌。如黑龙江寒地黑土品牌。浙江刚刚面世的丽水山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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